中國網財經8月14日訊(記者 金易子)近期,主要從事風電主軸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山東萊蕪金雷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雷風電”) 預披露了招股說明書,計劃登陸深交所,擬公開發行不超過1500萬股。
記者注意到,在2011年及2012年金雷風電的兩家關聯公司被分別注銷,這兩家公司曾經不僅為金雷風電提供擔保,甚至向其提供被指類似于“放貸”的服務。對此有多位律師紛紛表示,企業間直接借貸行為屬非法。雖然兩家公司目前已完成注銷登記,但至于會否對其IPO之路造成阻礙,還需拭目以待。
關聯公司擔保疑云
招股書顯示,圣德隆及龍磊物資均為金雷風電實際控制人委托持股的公司。圣德隆經營范圍包括普通機械零部件加工制造,鋼材、木材、鋼坯、生鐵、鐵合金的批發零售,廢舊金屬回收。龍磊物資則為鋼材、機電設備、建筑裝飾材料、生鐵、鐵礦粉、焦炭、鍛件的批發零售; 倉儲(危險品除外),廢舊金屬回收。
記者發現,圣德隆自2004年成立以來一直未實際開展業務。報告期主要為金雷風電提供融資渠道和為其銀行借款、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等提供擔保。
再觀另一家關聯公司龍磊物資,自 2006 年金雷風電設立以來,實際經營業務逐步減少。與圣德隆類似,近年來龍磊物資同樣主要為金雷風電提供融資渠道和銀行借款、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等提供擔保。
“法律上規定,民事主體可以作擔保人。”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但是,銀行會要求擔保人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材料以核實是否具備擔保能力。”
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一位銀行信貸部門人士表示:“公司開展實際經營才會有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如果一個公司長期沒有開展實際業務,可以說它是一個空殼公司,原則上空殼公司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為了規避風險,銀行對擔保方的審查比較嚴格。”
既然如此,那么這兩家幾乎沒有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的關聯公司又是如何成為金雷風電合格的擔保人?有分析人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能成為有效的擔保人,通常要有好看的財務報表;不過不同銀行審核時考慮的角度不同也是有可能的,具體情況我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