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2014年風電并網消納工作的通知》。對2014年風電并網、風電消納工作提出了六個要求,即充分認識風電消納的重要性、著力保障重點地區的風電消納、加強風電基地配套送出通道建設、大力推動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建設、優化風電并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做好風電并網服務。
2014年4月21日,上海市發布《上海市發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辦法》適用于上海市2013年-2015年投產發電的新能源項目。2013年之前投產項目和往年結轉項目繼續執行原扶持政策。辦法規定對于風電項目,根據實際上網電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獎勵,獎勵時間為連續5年。單個項目的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具體標準為陸上風電:0.1元/千瓦時,海上風電:0.2元/千瓦時。
2014年6月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對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區分潮間帶風電和近海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下同),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鼓勵通過特許權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業主和上網電價。通過特許權招標確定業主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上網電價按照中標價格執行,但不得高于以上規定的同類項目上網電價水平。
2014年8月22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全國海上風電推進會”,并公布了《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涉及44個海上風電項目,共計1027.77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其中包括已核準項目9個,容量175萬千瓦,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35個,容量853萬千瓦。列入這次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視同列入核準計劃,由開發企業自擔風險,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具備條件后,報地方主管部門核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