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體制改革若干落腳點
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提出,推動能源體制革命,打通能源發展快車道。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
在《行動計劃》中,進一步明確了能源體制改革的若干落腳點。
其中包括,深入推進政企分開,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完善激勵和考核機制,提高企業競爭力。鼓勵利用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
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重點推進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體制改革,明確電網和油氣管網功能定位,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導向、可靠靈活的電力和油氣輸送網絡。加快電力體制改革步伐,推動供求雙方直接交易,構建競爭性電力交易市場。
此外,還包括健全能源法律法規、健全能源監管體系。《行動計劃》還提出,研究調整能源消費稅征稅環節和稅率,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征收范圍;完善調峰調頻備用補償政策,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及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