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的機會來了。
為落實海上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做好海上風電發展工作,根據《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結合沿海地區風能資源、項目前期工作進展和海上風電價格政策,國家能源局編制《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
列入建設方案的海上風電項目共44個,總容量1053萬千瓦(具體項目見下圖)。列入方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視同列入核準計劃,應在2年有效期內核準。
在有效期內尚未完成核準的項目須說明原因,重新申報納入開發建設方案。對今后具備條件需納入開發建設方案的新項目,待開發建設方案滾動調整時一并納入。
44個海上風電項目分布在天津、河北、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省份。江蘇省列入開發建設的項目規模最大,達348.97萬千瓦。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
但是,我國海上風電產業仍處起步階段。根據中國風能協會的統計,2013年我國海上風電已建成的項目容量42.86萬千瓦,僅占全國風電裝機總容量的約0.5%,這離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目標仍有差距。造成當前海上風電開發緩慢的原因是多重的,特別是相對于陸上風電,海上風電項目綜合成本更高,且后期維護運行成本高。
為鼓勵投資者開發優質的海洋風能,今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海上風電價格政策,確定2017年以前投運的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
能源局提出,各省發改委、能源局要與海洋、海事、軍事等部門溝通協調,簡化管理陳旭,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深化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面臨的矛盾和問題,保證項目建設秩序。
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列入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項目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網接入和消納市場,及時辦理并網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設資金,加快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確保海上風電項目與配套電網同步建成投產。
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