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電力行業規劃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要重新定位電網企業的功能,使之在政府授權下科學制定和實施電力行業規劃。
《21世紀》:此次深圳實行輸配電價試點,最大的看點是打破電網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的盈利模式,電網企業只收取“過網費”。這種改革的目的也是放開發電和售電環節,是否具備推而廣之的條件?
曾鳴:關鍵是過網費包括什么項目。普遍服務所需要的補貼如何包括在過網費中(如何核算,如何轉移支付以保證兼顧公平與效率)。深圳基本沒有交叉補貼,深圳用電結構缺乏典型性,深圳發電側的情況也與大部分省差異很大,同時,深圳的電網也不是一個完整的省級電網。所以,深圳的試點難以直接推廣。
應避免發電商操縱市場
《21世紀》:根據《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在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成后,將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鼓勵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打破電網壟斷電力銷售的格局。目前,國內雖然有發電主體,但發電上網競爭格局沒有形成。如何促進發電側競爭?
曾鳴:目前國內發電市場競爭不充分,很可能會出現發電商操縱市場的可能性。因此必須重新組合,盡可能規避發電商操縱市場的情況發生。
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基于經濟學理論和電力的物理特征,電力市場寡頭特征比任何其他商品市場要突出得多,因此電力市場的某些環節經濟效率往往是不理想的,并且價格波動風險要比其他市場大得多。
《21世紀》:發電競爭充分后,火電機組之間,以及各類能源品種(水、火、風、光)之間預計形成怎樣的競合關系?
曾鳴:關于各類電源的競合問題,更是一個既非常復雜又必須在市場模式、規則、結構設計的時候充分考慮的問題。
說它復雜主要體現在各類資源的成本特性、環境外部性以及對于電網安全運行的影響很不相同,而這些差異又比較難以僅僅通過市場價格信號來體現。因此,要想設計出一個合適的市場,以保證這些發電種類能在一個平臺上公平充分競爭并且實現優勢互補,使得系統總體效益最大的目標是困難的。
說它必須則主要體現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必須優先保證,但是它又不能離開傳統發電所提供的調峰服務,實現“橫向源源互補,縱向源網荷儲協調”是我國面臨即將到來的“混合能源時代”在電力市場設計中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種發電權交易機制、需求側響應機制、輔助服務市場機制等等都必須在電力市場整體設計中加以考慮和協調,只有這樣,才能夠形成優化的競合關系。
售電側改革在于提高效率
《21世紀》:對于售電側實施改革并允許民間資本進入是本輪電改新方案的亮點之一。改革目的是形成多買多賣的市場格局,售電側改革方案應該如何設計?哪些企業或機構有機會進入售電領域?政府應該如何配套監管?
曾鳴:售電側電力市場設計的基本原則:一是促進用戶不斷提高其用電效率,自覺優化用電模式;二是引入競爭機制來促進售電機構為用戶提高用電效率,而不是激勵售電機構通過其他的不利于節能減排、不利于提高用電效率的促銷方式來增加售電量。因此,必須通過智能電網技術來引入需求側響應,并且對售電機構提供用電服務實行相關法律約束。
售電機構的盈利模式是:在促進用戶用電優化、提高用戶用電效率、用戶降低電費支出的基礎上獲得更多的用戶。也就是說,售電機構要設法通過需求側響應使用戶提高用電效率,或者形成平坦化的用電負荷曲線,在此基礎上,售電機構可以從批發市場上購買較為平坦的用電負荷,也就是較低電價的電能,這樣售電機構可以獲利。
什么樣的企業或者機構能夠進入售電領域?主要應該是有能力促進用戶提高其用電效率,優化用電模式的企業或者機構,并且這些企業或者機構能夠在市場中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來提高用戶用電效率或者優化用戶用電模式,在此基礎上它們能夠獲利。政府的配套監管的重點是供電可靠性、用電效率改善的情況等。(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單位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