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近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致同審字(2014)第 140ZC2265 號《審計報告》(基準日 2014 年 11 月 30 日),七和公司總資產 21,945,776.18 元,凈資產 4,995,776.18 元,負債 16,950,000.00元,營業收入 0 元,凈利潤 45,913.57 元。(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格)。
3、增資標的資產評估結果
根據北京京都中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京都中新評報字[2014]第 0241 號《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 2014 年 11 月 30 日),采用資產基礎法(成本法),評估結果如下表: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14 年11月30 日
被評估單位:內蒙古七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上述評估報告結果尚需獲得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北京京都中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格。
四、增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1、太重新能源與晉能清潔能源雙方同意對七和公司進行增資,增資完成后,股權結構為:太重新能源持有 5%的股份,晉能清潔能源持有 95%的股份。
2、具體增資額為:七和公司注冊資本金增至 1.5 億元。太重新能源以現有的七和公司凈資產出資 0.075 億元,占股比 5%,如評估后不足 0.075 億元,不4足部分以現金方式補至 0.075 億元,如超出 0.075 億元,超出部分以公司負債形式由增資后的七和公司歸還;晉能清潔能源以現金方式出資 1.425 億元,占股比95%。
3、增資后的七和公司設董事會,共三名董事,其中太重新能源推薦董事一名,晉能清潔能源推薦董事兩名。董事長由晉能清潔能源推薦,并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晉能清潔能源推薦,并由董事會聘任。
4、太重新能源與晉能清潔能源雙方同意:增資后的七和公司對以后的風電建設項目,在依法合規、公平、市場的原則下優先選擇太重新能源作為建設項目的 EPC 總承包方。
五、本次增資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七和公司的開發建設需要,通過引進在運營風力發電廠及建設資金上具有優勢的投資方,可以使七和公司的開發資金更加充裕,有利于推進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風電項目的后續開發建設,為七和公司未來發展運營提供良好的保障。
本次增資后,七和公司由太重新能源的全資子公司變為參股公司,將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截至審計基準日 2014 年 11 月 30 日,七和公司尚欠公司1695 萬元往來款,七和公司承諾:確保在本次增資完成后三個月內全部清償該款項,由于該款項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對報告期內公司凈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六、本次增資的風險分析
內蒙古七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結果尚需獲得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