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前次募集資金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資金歸集賬戶中,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資金。截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已將前次募集資金 32,855.48 萬元全部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公司實際投資金額與募集后承諾投資金額的差額為 0。
根據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 A 股募集資金運用方案,“本次 A 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新疆烏魯木齊托里 20 萬千瓦風電場一期 4.95 萬千瓦工程”及“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風電場 4.95 萬千瓦工程”,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計投入募集資金 0.00 萬元。前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籌資金實施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部分投資,共以自籌資金 818,620,275.43 元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上述事項已經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畢馬威華振專字第 1400561號專項鑒證報告。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二)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情況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運用方案一致,無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三)前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實際投資總額與承諾投資總額的差異說明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入募集資金總額為 0。
(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在前次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未涉及對外轉讓或置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臨時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在前次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無臨時閑置募集資金的情況。
(六)尚未使用募集資金情況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資金全部尚未使用。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的經濟效益情況
注 1: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全部建成投產,但風力發電行業不適用產能利用率概念;
注 2:根據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內容,“新疆烏魯木齊托里 20 萬千瓦風電場一期 4.95 萬千瓦工程項目”全部投資內部收益率為8.34%;“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風電場 4.95 萬千瓦工程項目”全部投資內部收益率為 10.02%。項目全部投資內部收益率為項目全運營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實際效益與該收益率不具可比性,無法比較,因此參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逐年預期效益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