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15國達成內部統一電力市場協議,發布96指令
瑞典新電力法生效,開始零售競爭
挪威、瑞典建成第一個跨國電力市場Nord Pool
丹麥國家電網向年電量在1億千瓦時以上發電、配電和用戶開放
波蘭制定能源改革方案,確立到2010年改革路線圖
日本開始放開發電,對新建電源實施招標
1997年
阿根廷和巴西相互開放電力市場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和新南威爾士2州開始實施國家電力市場計劃
葡萄牙電力公司實施部分私有化,降低國家持股至50%
芬蘭電網公司向全部用戶開放輸電網
波蘭實施《能源法》,設立能源監管局
埃及頒布“投資保護獎勵法”,電力工業作為私有化對象
1998年
美國PJM競爭市場建立。加州電力改革方案開始實施。在加州等10個州開始第一批大用戶跨州交易試點
巴西調度獨立,國家電力系統運行機構成立
澳大利亞國家電力市場正式運營
新西蘭通過《電力工業改革法》,以進一步促進發電和售電競爭
英國售電市場全面開放
德國頒布《電力和天然氣自由化法》,取消供電專營
西班牙實施新電力法,開放電力市場。西班牙電網公司成立電力交易中心,該中心后續改組為獨立股份公司,股東為各發電公司和供電公司
芬蘭加入北歐電力市場
波蘭將發電重組為7家公司
印度頒布并實施《電力監管委員會法》
南非發表《能源政策白皮書》,開始對Escom進行重組,成立獨立發電、輸電、配電公司
1999年
美國新英格蘭市場從成本型電力庫轉為競價型電力庫。美國聯邦能源委員會發布2000號法令,促進成立區域輸電組織RTO
加拿大安大略水電局改組成立獨立發電、輸電、配電公司
新西蘭新成立的國有發電公司Contact Energy私有化
英國發布NETA(新電力交易制度)詳細文件
意大利國家電力公司中分拆成立3家獨立發電公司
丹麥西部電網加入北歐電力市場
德國第一個電力交易中心—萊比錫電力交易所成立
波蘭成立能源交易公司,從次年6月開始電力交易
日本頒布并實施新電力法,開放30%大用戶直接參與批發市場
韓國公布電力工業重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