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組織協調機制。加強政府部門間協調,研究落實支持智能電網發展的財稅、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智能電網技術、標準和裝備走出去。二是建立科技創新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的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建立開放共享的智能電網科技創新體系。
(二)加大投資支持力度,完善電價機制
一是加大投資支持力度。加大國有資本預算支持力度;研究設立智能電網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儲能、智能用電、能源互聯網等重點領域示范項目。二是促進形成多元化投融資體制。鼓勵金融機構拓展適合智能電網發展的融資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務,支持智能電網相關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等多種手段拓展融資渠道。鼓勵并引進推廣智能電網新技術、新產品,從成果轉化的效益中提出一定份額用于技術創新的再投入。三是鼓勵探索靈活電價機制。結合不同地區智能電網綜合示范項目,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關系的電價信號,引導用電方、供電方及第三方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在電力價格市場化之前,鼓勵探索完善峰谷電價等電價政策,支持儲能產業發展。
(三)營造產業發展環境,鼓勵商業模式創新
一是建立產業聯盟推動市場化發展。發揮政府橋梁紐帶作用,支持建立產業聯盟,促進形成統一規范的技術和產品標準,構建多方共贏的市場運作模式。二是鼓勵智能電網商業模式創新。探索互聯網與能源領域結合的模式和路徑,鼓勵將用戶主導、線上線下結合、平臺化思維、大數據等互聯網理念與智能電網增值服務結合。依托示范工程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服務、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儲能協調運行、智能用電一站式服務、虛擬電廠等重點領域的商業模式創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家 能 源 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