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這全國降價一盤棋中,卻還有背地里偷著樂的“漏網之魚”,其中一個是甘肅的張掖市。
按照2015年的發改委標桿電價分區,它屬于Ⅱ類資源區,標桿電價為0.52元/度,但這次調整它被劃到了Ⅲ類資源區,2016和2017年的標桿電價又提高到了0.54元/度,重新回到了2009年標桿電價的水平。
咋還有提價的呢?
這還不算,除了甘肅張掖的標桿電價恢復到了2009年的標桿電價水平之外,甚至還有提價的,那就是新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
按照2009年和2015年的發改委標桿電價分區,它都屬于Ⅰ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分別為0.51元/度和0.49元/度,但這次調整它也被劃到了Ⅲ類資源區,2016和2018年的標桿電價分別為0.54元/度和0.51元/度,短時間內比2009年的標桿電價還高出一級,長時間看也只是恢復到2009年的標桿電價水平。
這倆“漏網之魚”是咋回事?
據說這兩個地區風資源條件比較差,其中昌吉回族自治州的風場等級只有Ⅲ類,和新疆地區動輒Ⅰ類Ⅱ類的風場等級差異太大。當年的資源區劃分過于粗放,僅參考電網規劃并按照大的行政區域進行了劃分,所以才出現了這兩個風況不好去被劃分至Ⅰ類資源區的情況,雖然現在看是“漏網之魚”,可在當年人家也相當難受不是。
從這個角度看,單純根據行政區來劃分不同的資源區顯然有不可取之處,要想風電健康發展,就得朝著“特定場址”定電價的方向發展。目前,各家的風電機組都已實現了特定場址的選型,啥時候電網也能給咱來個特定場址的定價呢?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