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諾得到履行,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2.公司股東延長限售期限的承諾
根據公司發(fā)起人股東新能華起、富鼎順、瑞華豐能、希納投資、西藏豐達、西藏新宏、林芝鼎方源于2014年12月出具的《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關于轉增股本等事項的承諾函》,上述7家股東承諾于2015年減持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諾得到履行,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四、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公司無控股股東。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公司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核查認為:華銳風電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項承諾。華銳風電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保薦機構對華銳風電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724,5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16年1月4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