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格蘭-離岸風力發電合作開發”研討會在臺灣舉行,邀請離岸風力發電建設公司SEa Energy Renewables、工程設計顧問公司Atkins GLobal與離岸風數據采集與遠程檢測Oldbaum Services等公司出席,共同探討臺灣地區在離岸風力發電的機會及前景,創造彼此互惠的合作機會。
雖然離岸風力發電的初期投資成本相較于沿岸風力發電較昂貴,但長遠來看,離岸發電的長期優勢,包括低營運成本、較耐用的渦輪機,以及量多且穩定的能源等優點,已遠遠超越短期的不利因素。尤其,目前臺灣地區能源大部份都倚賴進口原料,一旦面臨原料價格狂飆、甚至是無法進口時,只有極少量的的自產能源,也會遇到無法因應的突發狀況等。因此,提高自產能源,也有安全層級的考慮。
蘇格蘭擁有眾多創新的中小型公司,善于將新興技術轉化為商業機會,并且從先進的科技優勢上獲取業務收益。其中一些公司已成為亞洲離岸發電開發的合作伙伴。同時,蘇格蘭的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中提供絕佳的外資投資機會,已經吸引不少亞洲企業的投資意愿。掌握著歐洲四分之一的風力能源,蘇格蘭計劃在境內水域中設立1.1兆瓦的發電廠。許多歐洲的能源公司已著手投資此規模的發電廠。
SeaEnergy Renewables公司在國際中已有四家合作伙伴,包括臺灣永傳能源公司,合作協議結合臺灣廠商開發經驗與蘇格蘭離岸風廠開發專長,將以裝置容量高達600MW之永傳能源'彰化離岸風場為合作起點,共同發展離岸風場項目。這也表示蘇格蘭企業對臺灣地區風能開方市場的肯定與合作的決心。
臺灣地區風能概況方面,“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在去年2009年6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啟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元年。未來20年內,臺灣地區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可望增加650-1,000萬瓩。臺灣當局希望2025年時再生能源能提供臺灣電力裝置容納的15% (2007年為8%)。
風能方面,根據工研院資料,臺灣地區在岸風能有1,000MW以上潛能,而離岸風能更有2,000MW以上發展潛力。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以及臺灣當局與業界投入相關領域研發后,估計風力發電裝置將在臺創造約800億元商機,10年內更可創造逾2,000億元商機。臺灣地區目前裝置容量為376MW(198座風機),等于每年近940GWh,大約可為235,000個家庭用戶提供電力。希望在2025年時,風力發電可占再生能源總發電量的5.3%,并達到3,000MW的裝置容量。
在未來15年內,臺灣風能發電方面有許多的發展空間,臺灣地區有許多廠商在上游原材料和零組件領域已成功打入全球風力發電產業鏈。工研院在經濟部能源局的經費支持下,亦密切配合業者進入關鍵零組件,如葉片、齒輪箱、電力轉換器、控制系統的研發,并積極透過兩岸產業合作等機制協助業者建立系統整合能力。
隨著離岸再生能源的市場需求增加,蘇格蘭政府正極力支持此新興產業的發展,發展目標是在2020年之前,利用再生能源提供該區域一半的電力。鄰境蘇格蘭的海域據估計擁有整個歐洲百分之25的離岸風能及潮汐能,以及百分之10的波浪能,使其有潛力發展成為歐洲的發電廠。政府將頒發價值1,000萬英磅的蘭十字獎給第一個能連續兩年成功產生100GWh(10億瓦/小時)商業化應用電力的波浪或潮汐發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