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好規劃組織實施
增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約束性,建立健全能源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推進、各地政府和能源企業細化落實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規劃實施的整體合力。強化能源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以及主體功能區、土地利用、城鎮化、節能、生態環保等相關重點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完善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專業領域規劃,根據需要編制細分領域有關專題規劃。充分發揮規劃對全省能源發展的宏觀調控和引導作用,規范市級能源規劃和省屬大型能源企業規劃編制,實行公布實施前備案制度。切實做好能源發展年度計劃與規劃的銜接工作,逐年落實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任務。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評估,適時進行滾動修編,加大規劃約束性指標及公共服務領域任務的考核力度,將規劃實施納入各級政府考核體系。
五、環境影響
本規劃立足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堅持以綠色低碳為主題,以加快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為主線,嚴控能源消費總量,強化節能環保優先,統籌優化能源結構和布局,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著力推進傳統能源清潔、高效發展,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力求最大限度降低能源活動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實現能源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高度融合。
按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國務院令第559號)要求,本規劃已編制《河南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環境影響篇章》,對全省資源環境承載力進行了深入分析,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大氣、水、固體廢物、噪聲等環境影響提出了預防減緩措施,并據此對規劃進行了優化調整。經評估論證,規劃實施所可能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