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風力發電網訊:新疆自治區發改委近日發布《關于公示“十二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的通知》,《通知》顯示11個風電項目依法將被予以廢止,總計53.25萬千瓦,以下為通知詳情:
關于公示“十二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的通知
伊犁州發展改革委,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
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國能綜函新能〔2018〕367號)要求,自治區能源局于2018年9月27日組織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梳理上報“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有關信息,結合各地(州、市)梳理上報情況,為保證梳理工作客觀真實,我局于2019年1月4日再次組織有關地(州、市)發展改革委對梳理情況再次進行核實確認,現按照通知要求對梳理結果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9日。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請及時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系。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