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就《2020年風電項目建設方案》征求意見。
按照征求意見稿,將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在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等各項建設條件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建設。
征求意見稿稱,將有序推進需國家財政補貼項目建設。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劃和消納能力,有序規范組織需國家財政補貼的風電項目建設。落實規劃總量控制,《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各省級區域2020年規劃并網目標減去2019年底已并網和已核準在有效期并承諾建設的風電項目規模(不包括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和跨省跨區外送通道配置項目),為2020年需國家財政補貼項目的總規模,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剩余容量空間。其中,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按《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指導方案(2019年版)》組織競爭性配置,分散式風電項目可不參與競爭性配置,按有關管理和技術要求由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核準建設。對核準兩年仍未開工也未按規定辦理延期或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核準文件由項目核準機關依法予以撤銷并向社會公布。
針對分散式風電項目,征求意見稿稱,鼓勵各省(區、市)創新發展方式,積極推動分散式風電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協調電網企業簡化分散式風電項目并網申請程序,做好并網方案制定和咨詢服務,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配電網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時,積極落實項目核準承諾制,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構建“一站式”服務體系,創新項目打包核準等管理模式。有關標準化管理機構要加快研究制定分散式風電設備、并網運行等方面的技術規范,盡快發布相關技術標準。
征求意見稿提出,穩妥推進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國家能源局審定批復的海上風電規劃目標組織海上風電開發,并網容量、開工規模已超出規劃目標的省份暫停2020年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和核準工作。對照已公示的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網、2020年底前可開工建設、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網的三類項目清單,合理把握節奏和時序,有序組織建設。對規劃為儲備場址的,可做好開發論證,落實建設條件,做好在“十四五”期間有序開發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