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華能汕頭勒門(二)海上風電場項目補貼申報審核結果的公示。
結果顯示,華能汕頭勒門(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由華能廣東汕頭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核準時間為2022年1月19日,核準容量為59.4萬千瓦,全容量并網時間為2023年12月30日,經核查符合省補貼條件,每千瓦補貼標準為1000元,補貼容量為40萬千瓦,擬補貼金額為4億元。
全文如下:
關于華能汕頭勒門(二)海上風電場項目補貼申報審核結果的公示
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海上風電項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能源〔2022〕456號)要求,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聯合汕頭供電局對華能廣東汕頭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申報的華能汕頭勒門(二)海上風電場項目補貼資料進行現場核查,現將補貼審核結果公示如下。
華能汕頭勒門(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由華能廣東汕頭海上風電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核準時間為2022年1月19日,核準容量為59.4萬千瓦,全容量并網時間為2023年12月30日,經核查符合省補貼條件,每千瓦補貼標準為1000元,補貼容量為40萬千瓦,擬補貼金額為4億元。
公示期從2024年5月14日至20日(5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受理單位: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新能源科
聯系電話:0754-88988912
地址:躍進路28號汕頭市政府大樓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