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設備制造方面,已投運風電機組多數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不滿足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在電網出現故障導致系統電壓降低時容易脫網。
二是風電場建設施工質量問題較多,部分項目業主工程質量管理不嚴,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控制和驗收制度執行不到位;一些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管理以及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不到位。
三是在風電場接入方面,大規模風電場接入電網整體安全性研究亟須加強,部分基層電網企業對風電場接入管理不嚴,投運風電機組未執行并網協議規定的低電壓穿越能力承諾,并網風電場未通過并網安全性評價接入電網運行。
四是在風電場運行方面,一些風電場運行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場運行規程不完善,對二次系統和無功補償裝置重視不夠,無功管理和二次系統管理不滿足電網安全要求;電力調度機構對風電場二次系統和無功補償裝置監督管理不力,沒有核查風電場保護定值,沒有有效監督管理風電場無功補償裝置配置和參數整定。
電監會認為,這三次事故為風電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十二五”期間,我國風電將繼續保持快速發展,風電機組對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影響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為此,電監會印發了《關于切實加強風電場安全管理 有效遏制大規模風電機組脫網事故頻發的通知》,提出風電機組必須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的要盡快制定切實可行的低電壓穿越能力改造計劃等六點工作要求。
電監會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李英華認為,對在運風機進行低電壓穿越能力改造不是一件易事,每臺機組改造費在幾萬元,將令風機設備制造商和風電項目開發商在資金和技術方面承受壓力。他同時透露,一項新的風電并網技術國家標準將于今年上半年出臺,要求所有并網風機都應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以進一步提高風電并網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