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目前相關機構和專家正在對酒泉到湖南正負800kV直流輸電項目進行論證。其中風火配合外送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性分析是研究重點。“目前業界對于風火打捆還沒有完全研究透,因此,酒泉應該等一等,看哈鄭直流明年底投產后實際運行的情況再說。”一參與研究人士說。
哈鄭直流備受關注,是由于它不僅是世界上電壓等級最高、輸送容量最大、輸送距離最遠的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也是我國風火打捆遠距離輸電項目的首次嘗試。該項目2010年開始論證,2012年核準建設,今年年底通道投產,理論上能夠增加送出能力800萬千瓦。配套的電源由8臺66萬千瓦火電、800萬千瓦風電和125萬千瓦光伏組成,預計到2014年底全面投產。
國際上風電并網消納的經驗之一是有靈活的配套調節電源。而在我國三北地區,靈活的調節電源建設因各種原因并不盡如人意。國網公司相關人士稱:“風火打捆是根據我國能源發展的現狀,在解決現有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發展矛盾過程中的一個主動創新的解決辦法,哈鄭線經濟性技術性皆可行,是支持新疆和西部大發展、保證東部地區能源供應的重要舉措。”
水電總院參與設計的一位專家認為:“目前看,800萬千瓦的風電規模自身可以平抑一定的波動尖峰,在基本不棄風的情況下,僅需要500萬千瓦的送出能力,其中300萬千瓦在輸電通道能力設計中預留,剩下200萬千瓦需要通過500萬千瓦火電調峰解決。”他認為,風火互補理論上可行,需要對電網應對風場波動進行特殊設計,風機也要提高應對極端天氣的控制能力,更重要的是對參與火電進行利益機制協調。
“哈密項目涉及多種電源建設,多家電源企業參與,組織協調方有國家能源局電力司、新能源司、送端新疆、受端河南,還有電網建設協同。除了技術經濟性研究、利益機制設計外,還涉及管理協調和建設節奏統籌。”一資深專家稱,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大示范項目,總體投資規模超過1300億元,無論從投資規模還是發電量來看,都大大超過了三峽。“從理論上看,風火打捆沒問題,但謹慎起見,哈密項目運行后對三北能源特別是風火打捆外送更具實際參考意義。”
之所以讓酒泉等等哈密,有人提出,哈密和酒泉同屬于西北電網,哈密項目建成后對酒泉風電消納也有好處。“哈鄭通道今年底投產,但配套項目明年底才建成,因此有一年時間酒泉風電可以借助哈鄭直流送出,該通道具備將酒泉風電全部送出的能力。”
但這一觀點并不被所有人認同:“酒泉風電迂回送出不經濟,且新疆方面目前并沒有表示酒泉可以利用其通道。因此,對于酒泉來說,取道哈密,還不如建線路直接外送。”
西北能源外送難題迫切需要統籌
有一個被忽視的信息是:在去年棄風限電嚴重的背景下,酒泉二基地300萬千瓦風電之所以獲核準,是因為當地政府承諾:300萬千瓦風電本地消納,不外送。
“地方政府利用本地資源優勢發展經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對于地方政府沒有問責制,反而把壓力轉移到電網和電源企業身上。”有受訪專家認為,西北風電目前沒有到達必須要外送的地步。其一,西北聯網750線路可以再建兩條通道送蘭州,進一步在西北地區消納風電。其二,是可以考慮青海水電與甘肅風電有效調節。
“說到底,還是西北能源如何統籌發展的問題。”多位專家認為,西北各省能源資源豐富,卻無法有效整合,這又回到了體制制約和利益固化的老生常談。
汪寧渤告訴記者,他有這樣的擔心:酒泉至湖南項目的重點是解決酒泉風電基地二期后續500萬千瓦的送出問題,即使按照計劃建成,如果進一步增加風電建設規模,仍可能出現新的風電棄風,且棄風問題的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增加風電建設的規模。
“能源發展統籌規劃是當前迫切需要加強的重點,相關部門職能轉變應該在統籌規劃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國家能源局應該考慮以西北為典型,在哈密基礎上,繼續試點,打通電網,在技術標準、補償機制、配套政策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多位資深專家建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