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印度,更是對風力發電青睞有加。印度的風電政策啟動早、優惠多。印度專門成立了非常規能源部,同時由政府牽頭成立了再生能源投資公司,為風力等新能源的開發提供低息貸款并幫助新能源企業開發進行融資。印度政府規定:在風電項目裝機的第一年,允許風電設備按100%折舊,且電力銷售的前5年免稅;設定不同關稅稅率鼓勵進口風機零部件而不是進口風機整機;對于風機制造所需的專用軸承、齒輪箱、偏航零部件和傳感器,以及葉片生產所需的部件和原材料,免征關稅;對用于風機制造所需的液壓剎車部件、萬向聯軸器、剎車鉗、風機控制器和葉片,減征關稅;對于發電機制造所需的部件,免征消費稅;全額免除風電設備制造企業的增值稅,工業企業利潤用于投資風電的部分可免交36%的所得稅。印度電力法還規定,新能源發電至少要占10%,并實行電價優惠。
除了各國政府外,國際金融機構對風電的發展功不可沒。近年來,隨著大型國際公司進入風能技術市場,傳統的金融界逐漸將風力發電這一可再生能源納入其貸款項目中,并積累了相當的經驗。如富通銀行關注風能項目已有10多年,為多個陸地風能和海上風能項目提供顧問支持,并提供了數十億美元的貸款。
風電企業如何發展壯大
在有關國家風電優惠政策的孵化下,維斯塔斯、歌美颯、蘇司蘭等一批風力發電企業迅速成長壯大,成為國際風電領域的佼佼者。縱觀這些企業的成長經歷,不難發現它們大致屬于以下三種模型,即以丹麥為代表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將研究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力,占領國際風電設備市場;以西班牙為代表的技術引進、消化和再創新型;以印度為代表的以市場換技術型。這3種模型的企業各具特色,都結合本國的實際情況和國際環境取得了長足進展。
以企業為主體的風電技術創新是風電產業得以持續發展的根本基礎。在國際上,丹麥的維斯塔斯公司在最初得到了丹麥Risoe國家實驗室有力的技術扶持,從而形成了企業自身技術能力,隨后完全依靠企業自主技術研究開發產品,目前已成為全球最大風電設備制造企業,該公司生產的風力發電機組占全球市場的三分之一。丹麥Risoe實驗室長期從事風電相關的基礎研究工作,涵蓋氣象模型、空氣動力學、風電機組開發、風能系統、零部件材料、海上風電開發等研究領域,建成了較為齊全的風能利用研究和大型試驗設施,形成了具有世界級的跨學科研究能力,培養了大量專業技術骨干。顯然,有國家優惠政策和國家實驗室作后盾,才使得維斯塔斯和Bonus等丹麥風電企業迅速展翅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