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企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解決風電消納問題,至少需做到以下幾點:一是適度超前規劃建設各級電網;二是激發經濟發達地區積極主動接納風電的意愿,統籌規劃并加快跨區輸電骨干通道建設進度,建立全國電力市場消納風電的機制;三是引導耗能產業向西北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轉移。
頂層設計缺乏引擔憂
為解決風電棄風限電問題,國家能源局近期在北京召開了“十三五”風電規劃和消納能力研究啟動會議。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表示,做好風電消納工作是實現風電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十三五”風電規劃研究的重點任務,對能否實現2020年能源發展戰略目標至關重要。
盡管政府部門一直“發力”,但多位專家表示,我國的新能源發展至今仍未完全建立起科學、有序的開發管理機制,目前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完善的規劃、合理的布局以及市場化的運營環境。
以棄風限電最為嚴重的吉林為例,一家風電企業總經理訴記者,吉林沒有一個真正的能源發展規劃。“風電發展就是跟著感覺走。”他說,“其實當地風電場已經很多了,五大電企還要上項目,怎么辦?那就申報個風電供暖示范性項目,這個肯定賠錢。然后政府在其他項目上給予補償,比如批一個配套的火電項目。”
“現在風電與其他能源缺乏一個可行的、協調的發展規劃,電改推進緩慢、電力市場化機制遠未完善,有利于整個國家能源資源優化配置的體制仍未建立。”一位可再生能源行業資深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配額制只能說是‘補丁’政策,真正的頂層設計還是缺乏。”
此外,《可再生能源法》一直未能有效執行也備受業界詬病。“我們國家有《可再生能源法》,但是細讀發現,這里面的利益分配說得很清楚,但是責任說得不清楚。”上述人士表示,“有系統性的結構設計,有配套政策支持,有能貫徹執行的法律,風電棄風限電問題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