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如今來自發改委的消息。5月26日,發改委連同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等八部門發布《通知》,對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強調,政府投資項目屬于政府采購的,除需要采購的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等法定情形外,應當采購本國產品。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展前,按照國家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最后我們看看“置身政治之外”的學者的觀點。
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王泠一認為外企之所以失利最主要原因是其要價過高。他進一步指出,經濟危機暴發后,中國政府一直在努力提高本國市場的開放程度,主動與歐盟進行溝通。而歐美的企業往往要價較高,有時甚至是中國公司的幾倍,“如果過高的價格超過了中國政府的承受范圍,國外企業自然很難中標。”他強調,中國和歐盟的政府、商貿組織以及企業之間應該加強溝通,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以減少彼此間的貿易摩擦。

4萬億政府采購排斥外企還是歧視國貨?
支持國貨與對外開放之間的博弈
關于政府采購如何在國貨與外企之間達到一個平衡的問題,筆者有如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