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成為新能源振興規劃的重點發展領域。到2020年,我國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約8000萬千瓦,比原有規劃擴大一倍。
風電的發展通過大規模開發,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實現設備制造國產化,盡快使風電布局具有市場競爭力。按規劃,到2020年,在甘肅、內蒙古、河北、東北,以及江蘇沿海等地建立若干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其風電總裝機容量提高至約1.5億千瓦,大大超出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的2020年風電裝機3000萬千瓦的水平。
到2010年,太陽能發電將達到30萬千瓦,到2020年,達到180萬千瓦。按路線圖,將在偏遠地區建設獨立太陽能電站和戶用光伏電源,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城市發展并網光伏電源,在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建設大型太陽能電站。
四、政策建議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新能源發展現狀和基礎優勢,針對制約新能源發展的瓶頸,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促進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
1、完善政策體系,改善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條件。
修訂和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相關法規政策,以及切實可行的經濟激勵措施,對新能源項目實行項目支持、財稅和價格補貼、成本與風險分攤機制等多種優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技術推廣應用,增強新能源的市場競爭力。健全新能源投融資服務體系,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可再生能源領域,以降低企業投資成本,形成有利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市場環境。
2、逐步建立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研發投入機制
太陽能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含量高,其核心技術研發往往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需要財政加大基礎研究與產業化的投入力度,為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有效技術支撐。一方面,要利用當前時機,爭取以較低成本引進更多更好的先進能源技術、裝備和優秀人才,開展同有關國家在潔凈煤利用、可再生能源、核能、氫能等重大能源技術方面的合作。另一方面,要加強新能源技術的自主研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逐步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設立新能源技術研究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支持當前關鍵技術以及具有發展遠景的重大技術研發。盡快建立國家級實驗室和研發實驗檢測平臺,組織重大技術專項攻關和應用示范工程,使新能源早日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
3、注重與傳統能源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