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質量測試的前提條件
《方法》對風電場電能測試的前提條件作了詳細的表述。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期間,要求風電場內實際運行容量應大于風電場額定容量的95%才能進行測試。但在測試時,允許有5%額定容量的風電機組停止運行。另外,《方法》規定了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現場測試內容,包括風電場閃變、諧波和間諧波。
《每周能源觀察》記者從《方法》條文中了解到,風電場實際并網的狀況不應變化,比如更換風電機組的關鍵電氣部件 (包括發電機、交流器和主控系統),否則將會對風電場的電氣性能(閃變、諧波)等產生影響。
“如果實際并網狀況發生變化,就需要重新測試。”一位參與制定《方法》的專家如是說。
“從《方法》中的條文來看,對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標準要求更高了。”一位業內專家告訴《每周能源觀察》記者,由于目前無法對整個風電場的運行頻率特性進行測試,因此風電場的運行頻率測試結果由風電機組的頻率特性測試結果驗證。
《方法》對風電場的電壓也作了詳細的規定。由于風電場并網點的電壓變動可能由風電場引起,也可能由電網中的其他波動性負荷引起,因此標準中不規定風電場并網點的電壓變動情況。
“隨著未來風電場規劃裝機容量不斷增加,風力發電對接入電網的沖擊和電力諧波的影響將不容忽視。”劉永東接受《每周能源觀察》記者采訪時表示,不穩定風速所造成的電壓、頻率波動和電力諧波會對接入電網電能品質造成直接影響,嚴重時甚至會對局部電網或弱電網的安全穩定性造成危害,因此制定《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方法》顯得更為迫切。
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精確度
國電和風風電開發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受《每周能源觀察》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方法》規定的條文來看,對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精確度都作了詳細的表述,這使得《方法》條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引用和實施。
《方法》規定了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現場測試設備及精確度要求,其中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準確度等級至少應為1級,數據采集系統應至少為0.2級。特別要指出的是,變電站高壓側的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應有很好的頻率響應,以滿足諧波測量的要求。
此外,《方法》規定了風電場電能質量測試的現場測試方法,包括風電場引起的閃變、諧波和間諧波的測試方法。在進行風電場正常運行的閃變、諧波和間諧波測量時,需要包含風電場的全部運行工況,因此測試時的有功功率范圍是從零至風電場的額定功率。
風電場內的風電機組全部停機時,測試背景電壓總諧波畸變率、各次諧波電壓和間諧波電壓。由采用帶電力電子變換器的風電機組組成的風電場正常運行時,應測試風電場引起的諧波電流和諧波電壓。
“風電場的全部風機組應滿足電網頻率變化范圍的要求,風電場運行頻率范圍驗證通過測試風電機組的頻率特性進行。”《方法》也對風電場運行頻率作出了詳細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