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10 規劃實施部門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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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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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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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加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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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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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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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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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國內能源資源開發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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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能源高效清潔轉化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林業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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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能源供應方式變革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林業局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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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電監會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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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能源民生工程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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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農業部、統計局、電監會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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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國資委、電監會、證監會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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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能源科技裝備水平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林業局、中科院、工程院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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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外交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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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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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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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財稅金融政策 |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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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能源投資管理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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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能源行業管理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土資源部、統計局、法制辦、電監會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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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國際合作統籌協調 |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外交部、財政部、商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