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個別省份對指標還有異議,比例可能會進行調整,現在還在研究,另外,現在最大的問題在于這些指標的落實能否得到有效監管。”上述官員解釋稱。
按照討論稿,考核方面,主要是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即能源局負責對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指定專門機構進行審核,后者主要是依靠國家監察和審計部門,負責對各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和各省級地區進行監察、審計以及監督處罰
“現在的規定是只對未按期完成配額任務的電力企業,在資源配置、價格核定和財政補貼等方面的處罰,但如何處罰,處罰沒有效果如何處理,《辦法》都沒有明確;另一方面,對于電網和各級地方來說,也沒有硬性約束和處罰,現在如果馬上推行該《辦法》,這些主體一旦難以 或者拒絕完成這些指標,管理辦法就變成一紙空文,現在的修改將針對這種情況進行細化和討論,要讓辦法變得有效力。”該官員表示。
補貼也艱難
與此同時,對于分布式光伏自發自用部分補貼,究竟定為每度0.35元還是0.4元~0.6元區間,上述官員也透露,補貼標準還沒最終確定,該價格依舊分歧較大。
根據去年發布的《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提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形成較大規模。
按照規劃,到2015年,將建設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綜合太陽能等各種分布式發電、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等多元化可再生能源技術,建設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和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沼氣、太陽能、生物質能氣化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的入戶率達到50%以上。
9月份,國家能源局又發布公告稱,將建立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要求各省市選擇具有太陽能資源優勢、用電需求大和建設條件好的城鎮區域,提出分布式光伏發電規?;瘧檬痉秴^的建設方案,同時國家對示范區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標準。
正是在此背景下,加上去年國內光伏企業和投資的低迷,國家相關部門開始研究對光伏發電進行補貼和電價調整。
此間,有消息稱,目前發改委已經向業內下發光伏上網電價征詢意見稿,根據意見稿,變化主要有三個方面,分別是分資源區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價格政策以及其他規定。
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部分補貼就在其中。此前,對于該補貼價格,業界一致預期為0.4元~0.6元/度,此后,傳出意見稿確定的價格定為0.35元/度,然而事情一波三折,日前,又有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正在考慮對之前定調的0.35元再次調整,最終出臺價格或依舊落在0.4元~0.6元/度的預期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