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推動建立誠信健康的風電市場秩序。史立山表示,當前,要加強風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秩序,明確工程施工各個環節和關鍵點的質量要求,落實相關責任。此外,要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促進風電設備技術進步。加強風電設備出質保管理,建立投資企業和設備企業間健康的關系。完善設備質量檢測認證,提高認證的權威性。
五是繼續做好風電的市場消納工作。國家能源局繼續加強對風電項目布局的調控,對因棄風限電加劇造成風電利用小時數下降的省份,仍然不再安排新增建設規模。加強風電開發集中區域風電外送通道建設,加快已核準線路建設進度,重點解決蒙東呼倫貝爾和興安盟地區的棄風問題。創新風電消納利用方式,大力推動北方地區風電供熱示范,深挖本地電力系統的調峰潛力,優化風電并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做好風電并網服務。“力爭2014年風電棄風率在2013年基礎上進一步下降,為全面解決棄風限電問題打下基礎。”史立山說。
六是做好“十三五”風電發展規劃編制研究工作。國家能源局將結合風能資源分布和市場消納條件,科學配置“十三五”時期風電項目的開發布局,落實重點任務,明確相關措施,力爭“十三五”每年新增風電裝機2000萬千瓦,確保實現到2020年風電裝機2億千瓦、年發電量3900億千瓦時的目標。
“國家能源局此次傳達的信息很明確,就是通過實質性的手段和措施,加快職能轉變、簡政放權,解決目前風電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預計2014年風電產業將會重新恢復平穩發展的勢頭。”有業內人士評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