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通過節能提高能效、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建設等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切實推進低碳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是明確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目標。研究提出我國2020年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明確2030年低碳發展主要目標和路線圖。發布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安排部署我國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總體工作。繼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完成法律草案初稿。將節能減排降碳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到各級地方政府和重點企業,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形成轉變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
二是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我國水電裝機、核電在建規模、太陽能集熱面積、風電裝機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繼續推進節能提高能效,加強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實施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三是開展低碳發展試點示范。在6個省和36個城市開展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探索在不同地區盡快達到碳排放峰值的有效路徑。選擇55個園區開展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在地級以上城市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啟動14個適應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編制并發布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組織開展氫氟碳化物削減重大示范項目。繼續推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作。
四是加快推進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積極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節能降碳的新路子,目前已全部實現上線交易。截至2014年底,7個省市試點累計成交量約1568萬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金額近5.7億元。印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加快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
五是推動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多邊進程。認真做好聯合國氣候峰會相關工作,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為推動達成2015年協議注入新動力。推動中美共同發表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目標,國際社會反響積極。
六是開展國際交流和南南合作。推動與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推進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加強對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推廣綠色發展技術。搭建南南合作宣傳合作平臺。開展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的前期籌備工作。
七是加強宣傳引導和公眾參與。組織舉辦“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系列宣傳活動,鼓勵全社會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低碳行動。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4年度報告》,組織開展聯合國氣候變化利馬會議“中國角”邊會活動,宣傳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開展“低碳中國·院士專家行”活動,為各地方低碳發展問診把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