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
(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1.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建立規范行政審批的管理制度。(國務院審改辦牽頭)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注冊資本登記,逐步實現“三證合一”。(工商總局牽頭)3.清理規范中介服務。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布省級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地方政府對應當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力,要徹底放、不截留,對上級下放的審批事項,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為企業和社會服務一張網。(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4.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依法保護企業和個人信息安全。各級政府都要建立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有力推進機制,給企業松綁,為創業提供便利,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網信辦等負責)5.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都要簡化程序,明確時限,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國務院審改辦牽頭)
(十一)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幅縮減政府核準投資項目范圍,下放核準權限。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實行項目核準網上并聯辦理。大幅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政府采取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設立基金等辦法,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重點項目。以用好鐵路發展基金為抓手,深化鐵路投融資改革。在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林業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二)深化價格改革。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原則上都要放開。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推進農業水價改革,健全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全面實行居民階梯價格制度。同時必須加強價格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確保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民政部、衛生計生委、能源局等負責)
(十三)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實行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門預決算都要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推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制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有效辦法。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調整完善消費稅政策,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提請修訂稅收征管法。改革轉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支出責任,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審計署、國資委、稅務總局、法制辦等負責)
(十四)深化金融體制改革。1.圍繞服務實體經濟推進金融改革。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成熟一家,批準一家,不設限額。(銀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負責)2.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定其縣域法人地位。發揮好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作用。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健全中央銀行利率調控框架。保持人民幣匯率處于合理均衡水平,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穩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人民幣國際使用,加快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服務體系,開展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適時啟動“深港通”試點。(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等負責)3.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發展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推出巨災保險、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創新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人民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外匯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深化國企國資改革。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打造市場化運作平臺,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有序實施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和規范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股。加快電力、油氣等體制改革。多渠道解決企業辦社會負擔和歷史遺留問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和健全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提高國有企業的經營效益。(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審計署、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能源局等負責)
(十六)深化服務業改革開放。1.落實財稅、土地、價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帶薪休假等制度,大力發展旅游、健康、養老、創意設計等生活和生產服務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衛生計生委、林業局、旅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質檢總局、保監會、全國老齡辦等負責)2.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大型農產品批發、倉儲和冷鏈等現代物流設施建設,努力大幅降低流通成本。(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深化科教文衛等領域改革。繼續推進科技、教育、文化、醫藥衛生、養老保險、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等領域改革。(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中科院、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