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5年第39號公告(以下簡稱“39號文”),決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業界呼吁已久的綠色債券終于問世。
2015年12月2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5年第39號公告(以下簡稱“39號文”),決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業界呼吁已久的綠色債券終于問世。
所謂綠色金融債券,是指金融機構法人(開發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依法發行的、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而“39號文”附件中詳細列舉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據了解,這份由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目錄,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劃分為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等6個一級分類。
對此,晶科能源副總裁錢晶表示,“39號文的發布表明國家對新能源的支持正從單純的政策鼓勵,逐漸轉變為涵蓋金融的全方面的鼓勵與支持”。
深圳市普樂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劉楊說,“過去建設光伏電站很難從銀行拿到貸款,即便那些拿到貸款的,也幾乎都是靠光伏電站以外的資產做抵押,或者以公司本身的信用做擔保。而39號文為銀行給這些新興行業發放貸款提供了風險轉移方式;更關鍵的是,對這些資產的評估有了標準。這將有效提升銀行給予綠色產業貸款的積極性”。
全面支持綠色產業
“39號文”的發布旨在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引導金融機構服務綠色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細節上,除上文提及的“39號文”附件中的6個一級分類外,其項下還劃分了工業節能、可持續建筑、能源管理中心、具有節能效益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污染防治、環境修復工程、煤炭清潔利用、節水及非常規水源利用、尾礦伴生礦再開發及綜合利用、工業固廢廢氣廢液回收和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及循環利用、機電產品再制造、生物質資源回收利用、鐵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城鄉公路運輸公共客運、水路交通、清潔燃油、新能源汽車、交通領域互聯網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智能電網及能源互聯網、分布式能源、太陽能熱利用、水力發電、其他新能源利用、自然生態保護及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等28個二級分類,以及更為詳細的35個三級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