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風限電”作為制約我國風電進一步發展的主要瓶頸,在2014年稍稍緩解后,2015年上半年的棄風數據又使這一長期痼疾重回大眾視野,并且再度加碼。 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風電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風電棄風電量175億千瓦時,同比增加101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 點。
國家能源局近期發布了《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試行)》,重新提到“未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規定,即電網企業未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其實依據是早就生效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舊規重提,這的確引人深思。
《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試行)》發布后,業內人士紛紛表示“這下能源局放狠招了”,是一劑猛藥。如果把能源局這一政策放在新電改及六大配套文件中看,這一政策是新電改方案的執行的具體化,是為了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保障可再生分布式能源優先發電上網的具體措施。而看似能“藥到病除”的政策,實際效果依然值得推敲。
疑問一: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敢不敢叫板電網企業?
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嚴重依賴電網企業將電能輸送出去,二者在業務形態上并非競爭關系,而是主仆關系,也因此棄風棄光限電現象出現了求告無門的尷尬境地,現如今,主子的領導給主子的仆人們說,如果你們的主子對你們不好,可以告訴我,我來懲罰你們的主子,主子在自己領導面前自然是認慫的,但仆人們敢不敢跟自己的主子叫板那就是另一說了。個中緣由,在此不表。
疑問二: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企業的利益置于何地?
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貢獻自然不用細說,其和電網企業的利益關系休戚相關,也是電力發展長年累積的結果。這些企業吃不飽的現象已經凸顯出來,甚至一部分機組處于停止運行狀態,出現了局部電力產能過剩現象。眼下,經濟快速增長所帶來的這個大蛋糕沒了,吃不飽飯的餓漢子自然也要鬧別扭的。雖然像火電這樣的部分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企業在節能減排、零排放等數據上造假接二連三、不爭氣,但是短期內,還沒有哪個可再生能源發電代替其老大的地位,因此火電昔日風光不再,但地位猶存。
疑問三:過分保護可再生能源企業利于行業發展?
政府必要的政策或資金扶持對于剛剛萌芽的新興產業無異于是好事,可利于新興產業快速成長,形成有效的相對寬松的市場競爭環境。如今,風能、太陽能發電可不是孩提時期,在技術實踐和工程應用中已經相當成長,到了該闖蕩的時候了,到了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的時候了。動不動就要擺出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誰不給可再生能源讓路就罰誰的架勢顯然也是不明智的,原因在于沒有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對于可再生能源而言,最好的市場就是沒有行政干預的市場,當然這是很理想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