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能源》期刊2008年創刊號的文章《非洲能源格局嬗變》分析指出2007年南非國內電力供應持續短缺,不僅導致南非本土用電緊張,還使得周邊國家,如納米比亞、博茨瓦納、津巴布韋等國出現了供電短缺局面。這種局面將使2008年南非和南部非洲地區經濟增長下降1%以上,但同時也給南非和南部非洲的風電市場帶來了商機。在南非與中國建交10周年慶典上,南非主動提出要與中國在水力發電和風力發電方面尋求合作。中方表示合作應該因地制宜,實現能源多元化。
二、發展動力
發展風電項目需要投資購買風力渦輪機和建立配輸電網,支付機械運行及維修費用,以及償還貸款。然而以這些非洲國家的現有經濟狀況尚不具備承擔這筆投資的能力。目前,非洲的風電發展主要依靠國際發展基金支持。
(一)“清潔發展機制”
“清潔發展機制”在技術和資金等各方面幫助非洲推動風電項目的發展。而“清潔發展機制”的核心是允許發達國家的投資者從其在發展中國家實施的、并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項目中獲取“經核證的減排量”。其主要目的如下:
——通過促進控制污染技術開發和轉讓,幫助發展中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可持續發展。
——引導國際合作發展,使南北關系平等化。
但是,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從“清潔發展機制”中受益的時候,非洲似乎成了被遺忘的大陸。世界銀行在2008年9月召開的首屆非洲碳論壇期間發布的報告說,目前全球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共有3902個其中只有53個在非洲。報告認為,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是投資者對該地區的了解甚少。
(二)項目銀行貸款優勢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最近公布的一項針對非洲兩大經濟體銀行的研究報告說,南非10家銀行中有7家、尼日利亞12家銀行中有3家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作為它們發放貸款的風險評估內容。研究結果顯示,可持續發展因素對非洲銀行業決策的影響正在擴大,其背后主要是銀行不愿承擔“不環保”的名譽風險。另外,像非洲發展銀行這樣的多邊銀行和放貸機構目前都要求當地銀行達到“赤道原則”在內的ESG標準。顯而易見,風電項目由于具備節能減排方面的突出特性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具備優勢。
三、發展制約因素
非洲大陸在風電設備及技術引進和風能開采方面的制約主要是體現在技術、立法、管理和財政,而源頭則是相關教育缺乏和信息閉塞。制約因素可以總結為如下三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制約:
缺乏推動風能項目建立的法律環境;缺乏私營企業參與能源發電產業的投資環境; 缺乏鼓勵發展風力發電的行業結構。
(二)技術和財政制約:
風能開展的高成本;缺乏開發風能所需要的投資條件;風能儲備的低估;電網特性的認識不足;主要風能設備的進口。
(三)教育和信息貧乏引起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