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政策法規不斷完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設立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出臺了促進光伏發展等財政補貼政策。強化改革創新,進一步完善網上并聯審批,向市縣下放一批審批權限。相繼出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條例》和《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
浙江省“十二五”電力發展情況見表1。

表1 浙江省“十二五”電力發展情況
(二)存在問題
電力供應富余與需求減速矛盾加劇。受電力供應量持續增長、外購電規模不斷擴大與省內電力消費增速放緩的雙重擠壓,電力供需矛盾轉化為調峰矛盾和省內煤電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
特高壓和多元源荷接入對電網供電安全帶來重大挑戰。大規模特高壓交直流進入浙江,可再生能源、分布式電源和電動汽車等多元電源和負荷的接入,逐步加大了電網運行控制難度和安全穩定運行風險,對電網的安全性、適應性、經濟性和資源配置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資源環境約束問題進一步突出。環境、土地、水資源等要素制約更加突出,環保、節能的要求日趨嚴格,尤其是煤炭減量替代等政策對煤電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電力發展面臨環境承載能力不足的重大挑戰。
制約電力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正待起步,反映資源稀缺性的電力價格形成機制尚未完全建立,促進抽水蓄能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的配套政策仍需要進一步強化。
二、面臨形勢
(一)發展機遇
“十三五”時期,浙江省電力發展進入電力消費增長減速換擋、電力供需形勢持續寬松、電力結構優化步伐加快、電力發展動力開始轉換的新常態。
電力供需形勢從緊缺轉向寬裕,為浙江電力發展從擴張保供轉到提質增效,統籌電源、電網、用戶、儲能協調發展,統籌集中式和分布式發展,提升電力系統整體利用效率提供了重要機遇。
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為浙江省電力發展從粗放發展轉向綠色低碳,統籌非化石能源和傳統化石能源清潔化發展,以更清潔、高效、可持續性發展的方式滿足安全供應提供了重要機遇。
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特別是實施“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行動計劃,積極推進多種技術廣泛滲透融合的能源技術革命,為浙江省加快電力行業轉型升級,實現電力智慧互聯提供了重要機遇。國家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為浙江省開啟電力技術、裝備、工程走出去提供了重要機遇。
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為浙江省全面放開電力領域的競爭性環節價格,加快推進電價改革、電力交易體制改革、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改革等提供了重要機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化解煤電過剩產能,提高電力增量中非化石能源發電的比重,加強調峰電源建設和配電網的改造升級等提供了重要機遇。
(二)需求預測
1.預測依據
根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十三五”時期我省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速為7%以上,2020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3%以上,常住人口規模為5630萬人等指標,國家提出的2020年浙江省能源強度在2015年的基礎上下降15%等要求,采用產值單耗法、彈性系數法、人均用電量法、時間序列法、負荷利用小時數法和用戶報裝法等多種方法對電力電量進行測算。
2.預測結果
2020 年,全省最高負荷、用電量分別為7300~8400 萬千瓦、3920~4530
億千瓦時,“十三五”期間年均增長分別為3.0%~6.0%、2.0%~5.0%。推薦方案詳見圖3。
圖3 浙江省“十三五”電力需求預測(推薦方案)
(三)供需平衡
到2020年,全省電力最高負荷為8030萬千瓦左右,負荷備用率為12%時,省內機組供電能力5850萬千瓦左右,華東統調機組分得電力1000萬千瓦左右,區外電力2240 萬千瓦左右,全省電力基本平衡。若區外來電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不高于20%,煤電利用小時數為4440小時,全省電量基本平衡;若區外來電按原有計劃供應,煤電利用小時數為4000小時,全省電量基本平衡。浙江省“十三五”電力電量平衡情況見表2。
表2 浙江省“十三五”電力電量平衡表
三、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八八戰略”為總綱,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發展戰略思想,緊緊圍繞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以“調結構、保安全、促協調、惠民生”為核心,加快推進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著力提高電能利用效率,有效促進電力工業節能減排,著力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逐步建成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體系,著力推進科技進步,不斷壯大電力裝備業及關聯產業,構筑綠色低碳、安全高效、智慧經濟的現代電力體系,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的電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