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
《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6-2030年)》的通知
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責任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4月我委印發了《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的出臺對引導我省陸上風電有序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規劃》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一些問題。為進一步發揮好規劃的引領和引導作用,促進我省陸上風電科學有序發展,我委會同有關部門、有關地級以上市,組織對《規劃》進行了修編,更加突出規劃先行、有序開發、加強監管、綜合效益,更加強調風電項目業主的環境保護意識和主體責任。項目方面,除已核準和列入2016年國家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內的項目外,將位于生態嚴控區范圍內的項目和有關市叫停的項目全部取消,增補了部分市新提出的不位于生態嚴控區的項目,調整后規劃風電項目個數和裝機容量比原《規劃》有較大幅度的減少。
現將修編完成的《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6-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組織實施。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我委反映。
附件:廣東省陸上風電發展規劃(2016-2030年)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23日
規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