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市場機制
首先,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完善中長期和現貨市場交易體系,搭建清潔能源參與的跨省跨區資源優化配置平臺,通過市場機制推動打破省間壁壘,促進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消納。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利用特高壓靈紹、天中、高嶺直流以及寶德直流的富裕通道能力,將西北、東北地區棄風棄光電量送至華東、華中、華北、西南電網,積極開展富裕可再生能源跨省區現貨交易。自2017年1月7日啟動棄風棄光現貨交易起至2月末,累計減少棄風棄光電量6.81億千瓦時。此外,2017年2月14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關于開展跨區域省間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交易試點工作的復函》,同意由國家電網公司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跨區域省間增量現貨交易試點。同時,積極組織清潔能源跨省跨區交易,在年度跨省區外送計劃中落實清潔能源份額,積極開展清潔能源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切實保障清潔能源外送年度、月度交易計劃落實。在促進跨區交易上,電力交易中心被寄予厚望。實踐證明,風電消納需要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
2017年1~2月份,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省間交易電量累計完成109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0%,其中,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交易電量完成65.4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77%。此外,進一步通過技術提升,降低發電成本,促進補貼退坡,提升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2016年1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下調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陸上風電自2018年1月1日起將四類資源區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40元、0.45元、0.49元、0.57元。
4、完善新能源政策和標準體系
落實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支持建立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相結合的市場化補貼政策,積極呼吁制定“十三五”分年度各行政區域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指標,明確消納責任,建立考核機制,促進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2017年2月3日,國家發改委等聯合發布通知,明確提出擬在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完善新能源涉網技術標準,提高新能源運行耐受能力,督促風電企業開展高電壓穿越等整改工作。推動改變均衡調度模式。嚴格按照“以熱定電”原則確定火電機組最小開機方式,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
5、深化風電并網、輸送等關鍵技術研發
國家電網公司全面部署風功率預測系統,不斷擴大風電功率自動控制系統覆蓋范圍,拓展升級數值天氣預報系統功能,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信息最全的風電運行實時調度監測網絡。至2015年年底,27個省級調度機構均部署風功率預測系統,預測精度普遍可達90%,實時調度監測網絡實現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風電場全覆蓋。好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已正式發布了《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這是時隔15年之后,電力主管部門再次對外公布的電力發展5年規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也接踵出臺。兩份規劃都劍指棄風頑疾。“十三五”期間整個風電產業發展不再以規模為導向,在規劃目標上有保有壓,更注重就近就地利用,在“三北”地區持續棄風限電的背景下,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的分散式風能資源,成為最大亮點,也成為今后破解棄風難題的風向標。
以前風電“只管生、不管養”
的局面是否能夠改變?
風電消納能否打個完美的翻身仗?
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