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甘肅發改委正式下發《關于“十四五”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21-2022年甘肅省安排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1200萬千瓦。
建立并網多元保障機制,積極鼓勵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愿并網的項目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并網條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儲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電化學儲能、可調節負荷等靈活調節能力。 要求白銀、慶陽兩市三年整體開發方案要與隴電入魯工程配套風光電項目做好銜接。金昌、武威、張掖三市三年整體開發方案要統籌做好保障性并網項目、市場化并網項目與河西第二條特高壓直流工程配套風光電項目規劃銜接,為基地外送通道項目預留空間;其中保障性并網項目要建設一定規模的“光伏+治沙”項目。酒泉市三年整體開發方案要統籌好酒湖直流工程配套風電項目和新建項目的關系,對新增項目適度集中建設。蘭州、甘南等其他市州要結合鄉村振興戰略,適度開展“光伏+農業”“光伏+牧業”項目建設。 此外,競爭確定電價。參與競爭配置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各項目申報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指導價,同時不得設置競爭最低限價。
在配置儲能方面,河西地區(酒泉、嘉峪關、金昌、張掖、武威)最低按電站裝機容量的10%配置,其他地區最低按電站裝機容量的5%配置,儲能設施連續儲能時長均不低于2小時,儲能電池等設備滿足行業相關標準。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十四五”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