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下發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本次下達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約束性指標,按此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考核評估;2026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做好項目儲備,并結合2025年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優化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規模,結合新能源消納需求,同步加強調節能力規劃建設等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電力系統消納和調控水平。
本次在電解鋁行業基礎上,2025年增設鋼鐵、水泥、多晶硅行業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核算,以本省級行政區域實際消納的物理電量為主、以省級綠證賬戶購買省外的綠證為輔,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應在當年完成,不再轉移至2026年。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核算以綠證為主,2025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電解鋁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鋼鐵、水泥、多晶硅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完成情況只監測不考核。
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