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華電白水5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批復。
據悉,該項目用地應控制在 0.441 公頃,其中農用地 0.441公頃(不占用耕地)。項目可研報告中,需對用地規模的合理性進行論證,并對節約集約用地狀況做出專門分析。在初步設計階段,必須嚴格保護耕地,按照《陜西省建設用地指標(2015 版)》等規定,從嚴控制用地規模。
項目經核準后,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規定,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不得開工建設。已通過用地預審的項目,如對土地用途、建設項目選址等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辦理用地預審。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