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公布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名單(第二批)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各省(區、市)申報基礎上,經專家評估和復審、部門審定,現將已具備條件的第二批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名單予以公布,共確定了第二批8個符合條件的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地區。分別是遼寧省法庫縣、江西省寧都縣、海南省屯昌縣、重慶市奉節縣、貴州省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云南省彌渡縣、甘肅省清水縣、青海省湟中區。

據悉,2023年12月2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名單(第一批)的通知》,確定了第一批15個符合條件的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地區。

2023年3月23日,國家能源局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的通知》指出,以縣域為基本單元統籌城鄉清潔能源發展,推動鄉村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探索建設多能互補的分布式低碳綜合能源網絡,提升清潔能源供給能力和消費水平,滿足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清潔用能需求,將鄉村清潔能源生產、消費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有機結合,為改善鄉村生態環境、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就地就近開發和利用。按照集中開發和分散發展并舉的原則,大力發展多能互補,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加快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開發。充分利用農村地區空間資源,積極推進風電分散式開發。
加強適用于農村應用場景的風力發電、高效率光伏發電、新能源并網和運行控制、清潔高效生物質能供熱供氣等技術研發應用。
探索建立農村能源發展共享機制。統籌農村能源革命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創新新能源投資建設模式和土地利用機制,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利用存量集體土地通過作價入股、收益共享等機制,參與新能源項目融合共建。鼓勵有資金、技術和建設經驗的企業與地方政府合作,選擇合適新能源品種和發展模式,為縣、鄉鎮、村提供一攬子供能用能解決方案。
2024年3月22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202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在條件具備地區組織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
2024年4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統籌謀劃。以各地農村風能資源和零散空閑土地資源為基礎,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電網承載力和生產運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規模、項目和布局,能建則建,試點先行,條件成熟一個就實施一個,不一窩蜂,不一哄而上。
“十四五”期間,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旗)域農村地區,以村為單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風電項目,原則上每個行政村不超過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風電投資建設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機制,推動構建“村里有風電、集體增收益、村民得實惠”的風電開發利用新格局。
2024年8月2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省(自治區、直轄市)“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編制大綱》,在摸清各縣(市、區、旗)自然地理、產業經濟發展、土地利用、村集體的收益,以及風能資源、電網結構等情況基礎上,明確擬納入馭風行動的項目名稱、地理位置、地形地貌、開發規模、場址布局等,形成項目清單。以村為單位,優選有實力的風電投資開發主體。
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名單(第二批)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24〕152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態環境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
根據《國家能源局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組織開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建設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3〕23號)要求,在各省(區、市)申報基礎上,經專家評估和復審、部門審定,現將已具備條件的第二批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
請各有關單位參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縣名單(第一批)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3〕142號)明確的各項工作要求,加強組織協調、持續動態管理、抓好項目管理,推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建設工作盡快取得實效,總結可復制、可推廣、可商業化運營的農村能源革命新模式,以點帶面促進本地區農村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助力鄉村振興。
附件: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名單(第二批)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