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重慶市發改委公布了《關于石柱萬安街道寶坪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
根據批復文件,項目核準前置文件之一為,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能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渝發改能源〔2025〕270號)。
石柱萬安街道寶坪分散式風電項目位于石柱縣萬安街道寶坪村,擬建設總裝機規模0.625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及集電線路等附屬設施。項目總投資0.38億元,項目業主為洋浦五州(重慶)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企查查信息顯示,洋浦五州(重慶)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為重電投(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屬于私企。
據了解,3月4日,國家電投子公司取得了巫山縣60MW馭風項目指標,該項目是重慶市“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重點工程之一,覆蓋巫山縣3個鄉鎮,計劃安裝12臺單機容量5兆瓦的風電機組。
詳情見下: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核準石柱萬安街道寶坪分散式風電項目的請示》(石發改文〔2025〕184號)收悉。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渝發改能源〔2022〕674號)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能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渝發改能源〔2025〕270號)要求,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裝機水平,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石柱萬安街道寶坪分散式風電項目(項目代碼:2504-500000-60-01-986329),項目業主為洋浦五州(重慶)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石柱縣萬安街道寶坪村。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總裝機規模0.625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及集電線路等附屬設施。
四、項目總投資為0.38億元,其中業主自籌資金0.08億元、占比20%,銀行貸款0.3億元、占比80%。
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的行業目錄〉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17〕1975號),本項目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及運行要滿足國家生態環保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六、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因本項目不涉及國有資金,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招標方式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七、根據石柱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出具的《關于石柱萬安街道寶坪分散式風電項目出具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的復函》(石規資函〔2025〕252號),本項目無需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項目業主根據本核準文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等相關手續。同時,你委要認真落實好電力項目建設屬地安全管理責任。
十、本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未按規定獲取延期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