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規定,撥款 970 億美元支持能源相關項目,旨在從私人資本領域另外籌措約 1000 億美元的資本。美國總統奧巴馬毫不掩飾他要將美國轉型成一個能源基地的雄心。
隨著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的公布,美國政府努力實現其提高能源與經濟安全并同時緩解全球氣候變暖威脅的態度也變得明朗。
美國政府對可高效利用或產生能源的各項技術的開發在速度及規模上均是史無前例的,這些技術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將在未來的數年里打亂相關戰略并擾亂能源行業的市場份額。由于政府在很多能源市場既是主要銀行,又是客戶,高管人員必須要決定是否要進行重新考慮,并在一定的情況下,完全重新設計其資本和市場準入計劃。
當行業高管為考慮這些決策而絞盡腦汁時,政府必須要就該刺激計劃中的一系列相互競爭的目標達成協議。例如,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案尤其偏重創造就業機會和“能馬上動工”的項目,這可能有利于現有的企業,而不利于新興的再生能源企業的發展,可能會損害將美國轉型為能源基地的長期目標的實現。該法案在很大程度上還要依賴于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共同投資,鑒于商界領袖越來越擔心與公共部門糾纏在一起,共同投資的目標就可能很難實現,更別提信貸市場眼下的狀況了。最后,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案很強調能效,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各州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但它們對如何安排法案中提議的資金并未做好充分的準備。
填補缺口
對美國可再生能源部門而言,該刺激政策的出臺恰逢其時:金融危機使項目信貸枯竭,從經濟意義上講,能源需求減少和電力價格的下滑均使很多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方面的投資變得不再那么具有吸引力。縱觀整個經濟形勢,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對可再生能源方面投資所能享受的稅收優惠也產生了同樣的影響。
刺激政策應能夠幫助填補投資缺口,盡管能源部(DOE)和聯邦其他機構能否在未來 18 個月內提供 970 億美元開支中的大部分費用來實現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案所期望的創造就業的目標,還有待觀察。這需要大大加快聯邦政府的傳統運作方式:例如,能源部用了將近 4 年的時間,才在今年年初首次出具可再生能源的貸款擔保。由于技術復雜性、選址方面的挑戰、重大項目的許可證要求,以及存在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的交叉制約的決策現實和流程審批層層過關的繁文縟節,因此,很難將資金迅速地安排到最佳的項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