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
(二十八)繼續抓好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1.今年能耗強度下降3.1%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3.1%以上,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均減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區域聯防聯控,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促進重點區域煤炭消費零增長。推廣新能源汽車,治理機動車尾氣,提高油品標準和質量,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今年要全部淘汰。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行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環保稅立法工作。嚴格環境執法,對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對姑息縱容者嚴問責,使其受到應有的處罰。(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林業局、國管局、法制辦、氣象局、證監會、能源局、海洋局等負責)2.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擴大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發展改革委牽頭)
(二十九)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積極發展水電,安全發展核電,開發利用頁巖氣、煤層氣。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節能。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大力推進工業廢物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把節能環保產業打造成新興的支柱產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科技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統計局、林業局、能源局等負責)
(三十)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拓展重點生態功能區,辦好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開展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擴大流域上下游橫向補償機制試點,保護好三江源。擴大天然林保護范圍,有序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今年新增退耕還林還草66.7萬公頃,造林600萬公頃。(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質檢總局、審計署、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