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新興產業壯大行動。把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以園區為載體,重點發展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涉海高端服務、海洋環保等海洋新興產業,推動新興產業加速崛起、擴容倍增,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基地。到2022年,省級海洋新興產業園區達到50個,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
1.海洋高端裝備制造。面向深海大洋資源開發,主攻核心設備國產化,重點突破第七代超深水鉆井平臺、深海空間站、極地冰區平臺、天然氣水合物開發裝備、核電裝備、智能化深遠海養殖裝備等海洋工程平臺的研發建造,發展深海智能輸氣輸油管道、深海油氣勘探、水下采油系統、超大型海上油田設施一體化拆解等海洋油氣裝備,創建山東省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創新中心,支持青島建設綜合性海洋裝備制造基地,打造青島西海岸海西灣國際一流海洋石油工程產品制造基地,支持煙臺建設中國海工裝備名城,威海建設海洋裝備制造基地,濰坊、濟南建設海洋動力裝備制造基地,日照建設先進鋼鐵制造產業基地、海洋漁業裝備研發制造基地,東營、濱州建設石油裝備產業基地,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高端裝備產業集群。
2.海洋生物醫藥。加大海洋創新藥物研發攻關力度,積極開發綠色、安全、高效的海洋生物醫藥新劑型和新產品,重點開發海洋生物蛋白、多糖多肽及其衍生物、海洋天然及合成小分子、海洋中藥(復方)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廣闊的海洋創新藥物和生物制品,推動試劑原料和中間體產業化。加快海洋功能性食品、化妝品等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推動海洋膠原蛋白、魚油、磷蝦油、海藻生物制品、海洋特色酶制劑、海藻肥等優勢產品提檔升級,培育壯大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在青島、煙臺、威海、濰坊等地建設一批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基地,推動海洋生物醫藥企業集群集聚發展。依托青島華大基因研究院(國家海洋基因庫),打造全球最大的海洋生物綜合性樣本、資源和數據中心。支持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平臺(山東)、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山東)、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建成國內一流的海洋生物醫藥創新研制平臺。到2022年,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增加值達到470億元。
3.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深入開展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研究,加快海水淡化專用膜及關鍵裝備和成套設備自主研發,實現規模化、產業化和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海水淡化廠用電暫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新建海水淡化廠建設用地按照政府劃撥地優先予以保障,將海水淡化水納入沿海地區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實施“膠東海上調水”工程,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藍谷、煙臺長島、威海榮成、日照嵐山、濰坊濱海、濱州無棣和北海等地新建、改擴建一批海水淡化示范項目,鼓勵沿海城市開展海水綜合利用示范,加快海水在工業冷卻中的直接利用,探索發展海水稻及灘涂海水灌溉農業,支持青島建設國家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范城市。大力發展海水淡化濃鹽水高值化利用,積極探索開展海水制漿等技術可行性研究,支持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水鹽結合”一體化循環發展。到2022年,海水淡化能力達到100萬噸/日以上,海水直接利用量達到200億噸/年,基本實現淡化海水和海水冷卻在沿海電力、化工、冶金等高用水行業普遍應用。
4.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統籌海洋能源開發利用,科學布局海上風電、灘涂光伏發電、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發電利用項目。大力推動海洋新能源示范應用,加強配套裝備研發。構建大型可燃冰開采技術仿真模擬系統,建設綜合性可燃冰技術研發基地。做好全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修編工作,加快開展黃海和渤海不同類型海域離岸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試驗,健全海上風電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和用海標準,在水深超過10米、離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學有序開發海上風電。加強6兆瓦、8兆瓦、10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風電設備研制及使用,突破離岸獨立發電裝置、漂浮式載體、海底電纜、發電裝置防腐蝕等關鍵技術。支持蓬萊爭取國家級海上風電檢測基地建設,支持菏澤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動風力發電重大設備項目,帶動風機制造、海洋裝備、技術研發等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到2022年,全省開工建設海上風電裝機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加快推進海洋新材料研發,重點研制用于海洋開發的防腐新材料、無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纖維材料,大力發展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紡織材料、纖維材料等,超前布局研發海洋礦物新材料,打造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海洋新材料產業集群。
5.涉海高端服務。鼓勵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研發設計服務,發展在線研發、眾包設計、柔性制造、個性定制新業態。加快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大力發展涉海金融服務業,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業務協作和股權合作,引進金融機構法人總部、地區總部和結算中心,支持開展離岸金融、航運保險等金融業務。支持發展涉海融資租賃業,拓展海洋工程裝備、高端專業設備等領域租賃品種和經營范圍。支持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煙臺海洋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做大做強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威海國際海洋商品交易中心等交易服務平臺,支持濟南建設涉海信息技術服務高地。引導和鼓勵法律服務機構開展涉海法律服務,支持國際海事司法研究基地暨國家法官學院青島海事分院建設。
6.海洋環保。加大海洋環保裝備研發投入,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支持海洋環境監測、海上油污處理、船舶廢水處理及循環利用、船舶柴油機廢氣處理、海洋漂浮垃圾收集處置等技術裝備研發制造,加速推動產業化、規模化,提高海洋環保產業技術裝備供給水平。支持專業化企業和機構參與開展海洋工程設施拆解、海洋污染物處置、海洋環境監測與評估、海洋生態治理修復等海洋環保服務。推進海洋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特許經營、委托運營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提供海洋環保設施投資運營服務。加快培育一批海洋環保骨干企業,支持建立海洋環保產業協會和產業聯盟,規劃建設一批省級海洋環保產業園區。到2022年,形成10個左右產業配套能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服務保障水平高的海洋環保產業集聚區。
(五)海洋傳統產業升級行動。以濱海旅游、海洋漁業、海洋食品、船舶制造、海洋化工等傳統產業為重點,運用新技術、新管理、新模式,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標準,促進跨界融合、“有中出新”,實現傳統產業提質增效。根據市場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去產能行業、領域和力度,使產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區間。
1.濱海旅游。以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設為契機,加強沿海與內陸旅游資源的統籌規劃,依托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網絡,打造一批海洋特色精品線路、景區,推動長島、山海天、好運角度假區等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服務水平,建設國際知名的“仙境海岸”濱海旅游目的地。推進“齊魯美麗海島”建設,開發游釣型游艇、郵輪游艇、海上觀島、海島度假等新型旅游體驗產品,規劃建設一批海島旅游目的地、休閑度假養生基地。加快海島旅游與郵輪、游艇、直升機等新型交通載體結合,拓展海上旅游新空間。融合黃河入海口的海洋、黃河、濕地等特色元素,打造東營國家級河口生態旅游基地、濱州黃河三角洲生態文化旅游島。建設青島中國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威海、日照郵輪訪問港和帆船(游艇)基地,開展煙臺郵輪無目的地公海游試點。積極引進國際酒店品牌,加快建設一批文化主題精品酒店,培育濱海休閑度假酒店集群。大力培育依托海洋牧場的游釣型游艇產業,發展壯大釣具產業,支持舉辦國際釣魚賽事,做強“漁夫垂釣”等休閑漁業旅游品牌,支持青島國際游艇俱樂部、中澳(日照)帆艇產業園等游釣型游艇基地建設。沿山東半島高速和高等級公路合理布局建設生態公園、汽車驛站、房車露營地、沙灘休憩、海水浴場、濱海康療等休閑度假設施。大力發展海洋節會、帆船體育、潛水沖浪、低空飛行等海上旅游新業態。